网络教育学分互认和免考规定

来源:京师教育2021-11-18阅读:169

  课程考试:课程考试由学院组织;课程总评成绩根据不同课程的性质由形成性考核(作业、自测)和终结性考核组成。

  课程学分互认: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,可学分互认全部公共基础课。

  课程免考: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,可免考全部教育部统考课程。

  学生可凭已修国民教育系列(普通高考、成人高考、自学考试、网络教育)相同课程合格成绩单(四年内有效),在专业教学计划范围内申请课程免考。通过其它渠道(如会计执业资格考试、计算机等级考试、英语等级考试等)获得的成绩,凡符合相关规定的,可申请相应课程免考。报读非英语专业的学生,入学注册时年满28周岁的高起专、高起本层次的学生或入学注册时年满40周岁的专升本层次的学生,可申请免考课程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系列课程。

  注:申请课程学分互认、免考的总学分不超过应修总学分的30%。